为开展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根据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实施规划,保证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聘用流动人口结核病控制工作人员2名。
一.聘用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非结防机构转诊未到位的肺结核病人、疑似肺结核病人的追踪工作;
2.对在治疗过程中,中断治疗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
3.负责跨区域肺结核病人的管理工作;
4.开展流动人口结核病健康宣传工作;
5.对在门诊治疗的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实施DOT管理;
6.承担项目执行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三.应聘调件
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公共卫生或医学相关专业优先;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社区服务或社区卫生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具有一般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50岁之间,本市城区户口。
四、报名时间
2007年11月9日—12月6日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五、报名地点
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办公室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333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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