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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2022-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所内招标通知 (编号:YY202210)

一、招标项目及要求

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2022-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详情见附件),期限一年。

二、价格要求

项目总价格不高于7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具有售后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人具有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改革后有新政策的,以新政策为准)

及其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1. 提供近三年相关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需包含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代理资质证书、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三)从事该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投标服务方案;

(五)售后服务详细说明(资质、年限、费用等);

(六)投标报价应为含税费等一切费用;

(七)标书需要提供1份正本和5份副本,置入一个包装内密封好,并贴上封条加盖公章;

(八)标书正文字体大小要求为四号;

(九)标书封面标注: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五、评标程序以及评标原则

(一)听取各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介绍(时间5分钟内),评标专家提问;

(二)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资质资信和品牌、销售业绩、产品质量、投标价格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价。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者;

(三)坚持服务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

(四)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未中标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六、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七、其他事项

(一)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21013日至20221019日,共5个工作日。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019日下午5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99号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医务科)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1020日下午3时,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99号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2楼学习园地(暂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人:苏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19850750-3271938

附件:《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2022-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需求书》


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

20221013

附件

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2022-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保险类别:

1.主险:医疗责任险

2.附加险:医疗意外保险(医疗纠纷)、医务人员人身伤害责任保险、法律费用

(二)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12个月,起保日期以保单为准

(三)保险金额:

1.主险(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人每次赔偿限额¥30万元;不设免赔额。

2.附加险(医疗意外/纠纷):累计赔偿限额¥5万元;每人每次赔偿限额¥5万元;不设免赔额。

医务人员人身伤害责任保险:意外险30万元、意外医疗3万元、住院津贴18000元。

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赔偿限额¥5万元。

(四)保障范围:包括医院列明地址内被保险人所有科室及所有医务人员应开展诊疗活动而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医疗过错和医疗意外等医疗纠纷事件导致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保险事故或医疗纠纷发生后,经被保险人报案,服务供应商须派出相关服务人员到现场协助被保险人处理、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进行调解协商。

三、其他要求

本采购需求书中带“的部分为必须满足部分,不达到要求的服务供应商不予成交采购。本次采购以本需求规定的条件为原则,对各服务供应商所报的项目总价格、承保及偿付方案、服务计划、同类项目承保经验和参与项目人员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最低报价不作为采购的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