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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所拟就2025-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2025-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跃进路99号。
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以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为准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一年)。
4、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总价不得高于7万元。
二、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应具备满足如下规定:
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且承保范围包括责任保险。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保险类别:
主险:医疗责任险
附加险:医疗意外责任保险、医务人员人身伤害责任保险
(二)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12个月,起保日期以保单为准
(三)保险金额:
①主险:医疗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
每人每次赔偿限额¥30万元;不设免赔额。
②附加险:医疗意外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5万元;
每人每次赔偿限额¥5万元;不设免赔额。
③附加险:医务人员人身伤害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50万元;
每人每次赔偿限额30万元。
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赔偿限额¥5万元。
(四)每人每次律师费用及鉴定费用赔偿限额为5万元。
(五)为高效化解医疗纠纷,充分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并体现构建和谐社会之精神,对于赔偿金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医疗纠纷,采购人有权通过自行处理与患方达成和解,但亦不因此而排除采购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处理此类医疗纠纷的权利,成交供应商有权了解医疗纠纷的处理情况;采购人通过自行和解方式与患方达成赔偿协议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此赔偿协议进行保险赔付。每次纠纷免赔额为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年累计限额为人民币2万元。
(六)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的纠纷案件,符合承保范围的,经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所有赔偿金额,含鉴定费、诉讼费、仲裁受理费、律师代理费等。
(七)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的纠纷案件,符合承保范围的,经以下方式调解成功的案件,所有赔偿金额,含鉴定费、诉讼费、仲裁受理费、律师代理费等:
1)经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经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经属地综合治理办公室调解;
4)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5)经法院调解;
6)经其他合理途径调解。
(八)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案件结案后,患方如因后续治疗再次提起赔偿请求,经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确定应由被保险人继续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费用以及因患方再次提起赔偿请求而产生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费用,成交供应商亦应负责赔偿。
(九)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案件受理费、勘验费、鉴定费、律师费、解剖费等与处理纠纷有关的费用,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或支付。
(十)保障范围:包括医院列明地址内被保险人所有科室及所有医务人员应开展诊疗活动而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医疗过错和医疗意外等医疗纠纷事件导致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参考数据:
投保人数:106人
投保床位数:131床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保险事故或医疗纠纷发生后,经被保险人报案,服务供应商须派出相关服务人员到现场协助被保险人处理、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进行调解协商。
五、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以本需求规定的条件为原则,对各服务供应商所报的保险费率、承保及偿付方案、服务计划、同类项目承保经验、和参与项目人员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最低报价不作为采购的唯一依据。
六、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11:00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后勤科。
八、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822309900,0750-3271988
2025年5月7日